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抓緊修改完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堅決否定高利轉貸行為、違法放貸行為的效力,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意見同時提出,及時研究和制定針對網絡借貸、資管計劃、場外配資、資產證券化、股權眾籌等金融現象的司法應對舉措。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對于民間借貸的利率設定了24%的司法保護上限。然而在實踐中有觀點認為,“24%”的利率標準太高,不利于實體經濟發展。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7月22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于社會上反映的司法保護的民間借貸利率過高的問題,我們正在抓緊研究。”
據介紹,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結合民法典的最新規定開展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修訂工作,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是其中重要的一項內容。司法解釋修訂總的原則是兼顧利率市場化改革與維護正常金融秩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鄭學林認為,在當前形勢下,降低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對于紓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以及從源頭上防止“套路貸”“虛假貸”具有積極意義,也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案。
意見還提出,依法支持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實現普惠金融、合法合規的交易模式,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供司法保障。統籌兼顧利率市場化改革與維護正常金融秩序的關系,對于借貸合同中一方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總和超出司法保護上限的,不予支持。
意見以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市場主體、產權保護、公平交易、市場秩序、民生保障、服務開放、高效解紛等七個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條貫徹意見。
在加強中小股東司法保護方面,意見提出,嚴格落實公司法、證券法優先保護特殊市場主體的立法精神,切實保護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利潤分配權等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合理確定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管理義務和舉證責任,優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受理、審理證券欺詐責任糾紛案件,發揮證券侵權賠償訴訟的規范、震懾功能,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繼續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支持建立非訴訟調解、先行賠付等工作機制,通過支持訴訟、示范判決等方式拓寬投資者索賠的司法路徑,切實解決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維權難問題。
在規范金融市場投融資秩序方面,意見提出,及時研究和制定針對網絡借貸、資管計劃、場外配資、資產證券化、股權眾籌等金融現象的司法應對舉措,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主動性、預判性。嚴厲打擊涉互聯網金融或者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規范和保障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針對加強“逃廢債”清理懲戒機制建設,意見明確,健全清理拖欠企業債務長效機制,加大強制執行力度,依法適用拘留等強制措施,樹立實質穿透執行理念,依法識別和精準打擊規避、抗拒執行行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降低債權實現成本,助力企業化解債務危機。
18703801652 0396-2196889
E-MAIL:121266200@qq.com
河南省鄭州市建設路與百花路交叉口東南角泰隆大廈1307房間
Copyright ? 2009-2011,www.mytaitai.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 河南百源會計師事務所|鄭州百惠稅務師事務所
未經許可 嚴禁復制 豫ICP備17045268號-1